第11章 王猛说法 芈黍离
在王猛看来,苟政所拟“丁税制”,是一个潜力很大的制度,既有成制参考,且更易于操作,便于管理。
在丁税制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加以完善,充实内容,建立一套集户籍,
税收、役为一体的社会管理体系。
当前看来,最大的问题,只是清查人口罢了,但这并不是什么不可克服的问题,豪右的阻力,并不能抵挡掌握著武力的最高统治者的决心。
王猛认为,苟政施政,应当回到拟定税制的初衷上来一一统一税法。不论是豪右、平民,还是军户、屯民,都应该执行统一的税法,也就是丁税制。
隐户、逃户,自古以来都是统治者面对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但千百年来的统治阶级,都“以人为本”,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毕竟,土地虽然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但地有贫富瘠沃之分,有山地、平原之分,有水浇田、旱地之分,甚至就连种植的粮食作物及其价值都有区别。
起伏不定且复杂多变的地理形势,注定了实行“田税”的困难与复杂,
相比之下,按人丁纳税,实是省便适宜之法。
或许同样伴随著各种问题与弊端,但在治理上的难度,却是大大减轻的,毕竟人虽有男女、老少、贵贱之分,但作为“核心纳税主体”的壮年男丁,却不难辨别。
难点,只在如何拿出一套切实有效的办法,并将更多的“纳税人”置于官府管理之下,而这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本身就是一个政权诞生的基础与过程。
人治的社会,自当以“治人”为核心,苟政此前,显然陷入了一定认知上的误区::
当然,王猛自不会忽视目下关中几大社会群体的区别,而比起夷夏豪强右族,以及那些被屯营组织起来的屯民,内外苟军将士们,丁税制应用在他们身上的时候,自然也该有相应变化。
作为对功勋将士的搞赏,他们享有一定特权也是合理的,比如功勋将土之家,可以免除丁税,如果这点恩惠不具备说服力,那么在“勋爵”体系建立之后,每年可依功爵大小发放爵禄。
功勋将士在享受特权的同时,在军事上,则该承担其相应义务,成防、
出征之时,自备粮食、车马、武器等等,乃是应有之义,以此减少国家支出,这又需要另外明确一套军队动员机制。
王猛还指出,功臣将士区别对待,但从属于他们的丁口,佃户也好,农奴也罢,却该置于官府管辖之下。
这部分人口,自然无法与“军户老爷们”一样享受免税待遇,他们合该照丁纳税,用各地军府来管理,恰好也名正言顺。
军户府,不只要统筹管理拥有军籍的将土,为他们做好服务,更要掌握依附他们的佃户的情况。
按照王猛的规划,苟政通过军功授田,要在关中各地建立的,是一个全新的军功地主阶级,这部分人,向苟政提供军事服务及义务,以换取法定的政治与经济特权,他们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苟氏政权的核心支持力量。
当然,这套办法,久而久之,必然会带来其他问题,比如军功地主随著时间的推移,必然膨胀,侵犯到国家的“正当利益”,甚至有倒逼苟氏的可能然而,在当下,在势力发展初期,他们的存在,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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