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7章 绞杀般的反击理论!  青衫仗剑行天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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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看法

众人默然,陷入思索之中。

有关张月的精神状况,徐德给不出什么信息毕竟,案发现场存在的监控录像都证明不了,他还能怎么佐证?

没办法的,尽管手里有精神病鉴定证书。

但司法上,‘精神病保护法’看的不是证书,而是案发期间是否犯病。

哪怕在案发前,这辈子都没病,而是案发期间短短数秒内得的病,且犯病

那依旧可以不负刑责,但问题是你怎么证明?

徐德又能怎么证明!?

“就眼下的案子,我认为保守审判最为合适。”

恍惚间。

台下忽的传来一道声音,扭头看去,那是民事庭的庭长。

对方抿了口保温杯里的茶水,缓缓道:

“以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情况审理是最合理的。”

“不认为对方是精神病但也不否认精神病,以《刑法》第18条,‘精神病保护法’法例的第三款,‘负部分刑事责任’进行审理。”

此话一出。

委员会内众人陷入思索。

也就是负责,但不负全责。

通过徐德给出的证据,宣判结果基本指向这点。

“减刑?”

孟俊峰皱眉,开口询问。

“只能减刑。”

民事庭庭长开口。

主位上几个院长也陷入思索之中。

目前来看,对方给出的解决办法确实是最合理,最优解的一条。

徐德举证不了,但院方不进行完全反驳,认为对方确实存在精神病,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但同样的因为没有证据,也不能认为对方案发期间,处于完全失控的状态。

至于刘国富那边

“嗯,这就得看孟法官个人了。”对方如实道。

意思就是心裁,刘国富那边举证不了,范贺又将自卫的行为与强奸的前兆混淆,对方无法举证,只能看孟俊峰个人该如何思考。

不过

“也许双方私下已经和解了。”

民事庭庭长开口道:“这也说不定呢?”

案子僵持到这个地步,私下和解对原告来说,是最好的办法。

只是

“举手表态吧。”

院长忽的开口说话:

“赞同民事庭庭长,刘法官的举手。”

话落。

合议室内,乌泱泱的一大片举手的人浮现在面前。

一大片

近乎是所有人,都赞同这个审理结果。

也就是

“在被告方,无法举证,没有递交其余辩护信息的情况下,以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进行审理。”

审判长孟俊峰深吸一口气。

刑期大概率是多少?

七年左右孟俊峰最多,会给对方判七年。

对方还可以减刑,理论上,最多只需要服刑三年,甚至2003年,可能不需要服刑三年就能出来。

综合来看。

这就是案件的最优解了。

除非

“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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