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0章 开庭!辩论!  青衫仗剑行天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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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依据东国《刑法》第16条,其原文明确规定:”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综上所述。”

说着,张伟顿了顿,将自身最终的目的说出。

“被告人在‘赵莉’死亡一事上,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十六条”

“应当是”

“‘意外死亡!’”

意外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在哪?

区别在最后一个字!

前者无罪,后者有罪!

有罪就得被判刑,要坐牢,而无罪,便无需这些。

这起案子之所以沉重,是因为表面上刘婧琪背了四条人命,尤其是其中主观杀害杨佳乐的罪无法洗清。

甚至他们就杨佳乐一事还已经认了罪!

若是针对赵莉进行责任细分那可就有的说了。

换句话说他准备将大罪认下,但将其余罪责扭转,以此达到减刑,进而避免被告人承受所有罪责的?

下一秒

“异议!”

代理人席位。

徐德忽的出声开口,他看着被告席上的张伟,眯了眯眼,平淡道:

“我方不认可对方‘意外致死’的说法。”

“被告人刘婧琪明显带有主观过失,完全构成《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甚至,因其主观恶劣,以及情节特殊,应当”

“从重从严进行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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