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谋杀 青衫仗剑行天涯
不满尤其是发生过类似案件的地方,当地人更是想让法例直接消失。
“被告方,公诉席代理人所言”
“你方是有要进行表述?”
审判长孟俊峰扭头,将视线落在徐德身上。
“你方是否需要时间?”
“有!”
徐德不假思索,直接开口。
“无需休庭,我方有话要说!”
有?
一个字落下,审判区众人脸上露出诧异。
就连公诉席几个检察官都稍稍愣住。
在他们眼中,范贺那番话可谓是逻辑自洽的同时,又形成了一个天然的防御屏障。
压根就没法辩驳!
你说强奸,人家说这是常识混乱的精神病行为。
你说防卫,范贺说压根不存在加害行为。
那剩余的,唯有赤裸裸的,张月(张大)故意杀人事件,这不低头讨论反倒是瞬间就有了眉目?
“这”
审判长孟俊峰微微一顿,旋即点点头:
“被告方请表述。”
话落的刹那。
徐德没有丝毫犹豫,那双眸子瞬间扫到范贺身上,他直勾勾盯着对方,忽的开口道:
“代理人。”
“我方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你方上述所言,是否认为,刘国富的精神病十分严重?病情已经侵害到了当事人的日常认知!?”
病情严重到侵害认知
律师范贺微微一顿。
他低头与团队两个律师稍稍讨论,最终不知晓对方问这个的目的,索性道:
“并未彻底影响,仅在部分特殊情况下,会对常识存在影响”
闻言。
徐德点点头,接着,他便站起身,环视一圈,语气不急不缓。
“首先,我要说的是。”
“威胁,是客观存在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原文明确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看客观行为是否让对方产生现实恐惧!”
举个例子。
现在一个精神病向你走来,他手里拿着一把刀。
在这精神病的认知中,他和你愉快玩耍的方式,是冲着你捅几刀。
那么,这种认知错误的情况下
难道会导致,对方拿刀捅你这个行为,你不能反抗?
可以反抗。
因为,在是否存在威胁的角度上,司法很务实,主观虽可以降低威胁度,但是否存在威胁,一定是看客观!
“对方律师,范律师说的很不错,我们要代入‘适龄视角’来看案子。”
“但,你不能只代入当事人刘国富的!”
“如果代入,短时间存在常人常识的张月呢?”
徐德短时间没有跟对方讲病。
他的思维很迅速,立马抓住两个要点,并率先吐出其中之一。
“一个两百多斤的中年壮汉。”
“压在你的身上,并且,开始撕扯身上的衣服,我请问”
“在客观的角度上来讲,是否存在威胁?”
“尤其是,从务实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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