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矛与盾,针锋相对 青衫仗剑行天涯
主观矛盾确实可以通过客观证据链推导出来。
但话又说回来了。
必须是,不存在任何无法解释与排解的矛盾的情况下,证据链才能作为证据,给主观意图进行定性。
举个例子。
你和一个人发生矛盾,随后对方死亡,但警方和检方给出的逻辑链却存在一个小问题。
比如解释不了为什么在你这搜不到任何有关凶器的信息。
那么仅靠这一点,就足够卡住对方给主观意图定性的进程。
除此外。
证据指向不同也一样!
比如,证据指向你会暴力杀人,但你却只是推了一下,如此,证据与现实并不统一,依旧无法构成你的主观意图。
“首先。”
“公诉方,您方所说的矛盾与客观证据链并非指向被告人张大会去杀刘国富!”
“所有证据最多能指向,被告人张月,会前往第九通用综合医院,找上刘国富。”
“到此之后,有关绿森市的全部矛盾,便已经无法支持后续事件理论!”
被告席。
徐德缓缓开口,他的大脑此时就好似高端电脑的cpu,此时在不断的计算。
绿森市的矛盾,并不存在张月可能会杀人一类。
好似你跟一个人发生了口角冲突。
难道会杀人?
不会。
但这项证据却能很明确的看出,你与对方后续会从口角冲突升级,升级到互相辱骂,又或是殴打。
绿森市的矛盾,无法证明张大会去杀人!
“综上所述。”
“公诉方的反驳缺乏现实依据,我方不认为这起案件存在‘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
徐德摇头,开口将对方的话语进行否决。
话落。
这次还未等审判台开口。
公诉席。
检察官王安近乎是立马,便开口回应道:
“被告方律师。”
“您方或许搞错了一件事,检方并非是从绿森市一事判定被告存在杀人意图。”
“而是”
“前往医院后!”
说着。
检察官王安顿了顿,他脑海中稍稍回忆,接着开口说道:
“双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并未展露出故意攻击意图。”
“这只是客观证据链的前半段!”
“而后半段”
证据链不是只有案发前的。
案发中,以及案发后,均可以被整理成案件证据!
王安指的是,检方之所以认定这是‘主观故意’,是从这套证据链中,被告人张大前往第九通用综合医院后才展露出的!
也就是
“双方爆发激烈冲突后。”
“案件受害者刘国富,身中17刀!”
王安沉声开口,说着,他将手中一份证据举起,赫然是医院所给出的身体检测。
除了身体检测以外。
还有案发第一时间所拍摄的照片,刘国富被捅成筛子的身体。
以及
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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