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来自红圈的注视 青衫仗剑行天涯
一幅画面。
那是法院。
是一个法院的庭审现场!
粗略看去,少说近千人,而审判区,正被这近千人围住,三名身影巍峨的法官坐在高台,两侧是激烈控辩的双方。
左侧,是身穿形似黑西装,戴着红领带的检察官。
侧面,虽然打码,有些人却依旧能认出,那是海城颇有名气的律师范贺。
身形枯瘦的被告人,在高高悬坐的的审判台下,身形宛若蚂蚁渺小。
而右侧,仅有两人,一男,一女,身形单薄。
从主持人的话来看。
这应当是一起社会痛点案件。
精神病、强奸、反杀、农夫与蛇、自卫
只是,解案过程倒是稍有意思。
这是
“成都案?宣判了?”
海城。
海城,康达红圈律所中。
高管松开握住鼠标的手双手抱胸,看着屏幕,右侧那两道身影,眉头微微一挑。
这么年轻?
而且
“原告方在绿森市,强奸对方时声称是精神病”
“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在成都捅刺17刀也是精神病?”
高管看着案件解析,脸上一愣,良久才反应过来。
他脸上流露出感兴趣的表情,握住鼠标的手松开,继续看下去,若有所思的继续看着。
用精神病法打精神病?
这思路
有点意思。
不只是高管。
绿森市、燕京、四川、青梧省。
所有坐在电视机前,若有所思的人,都是如此思绪。
精神病打精神病?
客观上的证据无法反驳主观精神,但却又能逃避刑责,思路确实刁钻!
若是如此的话
最差,也是被判强制医疗!
只不过。
就在他们如此想之际,随着主持人继续介绍,众人的表情逐渐愣住。
《法治在线》频道。
随着画面铺开。
主持人解析案件的声音,再次缓缓响起。
“第一次审理,案件因信息质证不清休庭。”
“地方法院又于2003年,4月15日依法召开第二次审理,而在这次审理之际,辩护律师,递交一份至关重要的信息。”
“被告人张某因为早期经历,其真实年龄存在客观上的偏差嫌疑!”
“依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法院综合考量多方因素,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电视上,主持人微微一顿,接着又道:
“缓期三年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
近乎等同于无罪!
甚至连强制执行都没有!?
电视机前。
众人愣住,就连那红圈律所的高管,此刻也为之一滞,眉头挑起。
“精神病+自卫+未成年?”
“有点意思这律师有点意思,单枪匹马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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