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刁钻的角度! 青衫仗剑行天涯
,当地官方并未找到陶江的尸骨,我们无法断定对方是否真的已经死亡!”
总的来说。
陶江与陶明一样,均是处于‘无法确定’的状态。
陶明无法确定死因,陶江无法确定是否死亡。
后者可能被人收养了,也可能已经身死,但没找到尸骨前,官方档案中对陶江的描述便是‘失踪’。
失踪不是死亡,法庭不得因此罪加刑。
最重要的是
“审判长!”
张伟忽的沉声开口,“13年前,被告人刘婧琪做出如上诸事时,年龄”
“6岁。”
“依据《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规定:不满12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
“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原文中明确提出:刑事责任年龄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周岁为准,而审判时的年龄!”
也就是本体法。
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于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于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后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
只可惜
恍惚间,代理人席位。
一道声音忽的再次响起!
“没错,审判长,依据被告席所说,被告人刘婧琪明显该从严从重进行审判!”
徐德再次开口,将自身的视角与逻辑铺展开。
只是
从从严从重?
张伟一愣,明显没反应过来。
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犯下的事到了13年后的现在,怎么可能还从严从重!?
他不理解。
不过下一秒,在场众人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只见。
徐德脸上忽的流露出笑容,他笑的很畅快,扭头看向台上三个法官,直言道: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刑法》第61条,即:‘量刑总原则,基础’。
“量刑原则明确规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
“其中,所谓的‘情节’,即:平时品行、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
“所谓的社会危害性,即:再犯可能性、出狱后对社会的潜在危险!”
法官量刑不是随便量的。
正如之前,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法官并不会只看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来判。
而是还会因其余因素影响判罚!
也就是品行、悔罪、再犯可能性。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