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这不道德! 青衫仗剑行天涯
林国栋感觉天塌了。
他知道自家姑娘是个认真负责自强的人,碰到事喜欢自己解决,找不到答案便不罢休。
这点较真劲很好。
但也不能钻牛角尖,钻到发高烧吧!
什么叫偷孩子违不违法?这真是那个品学兼优的林月能问出的话吗!
“不,爸,我是认真的。”
林月此时深吸一口气,她眼神中闪过迷茫。
几天前,徐德在律所给她所说的那番话不可谓不令她感到震撼。
她试图在《刑法典》上找出对方的漏洞,但翻找几天却发现好像真是合法的啊!
“姑娘,你是不是真发烧了?”
林国栋有点担忧,他甚至还摸了摸对方的额头,却发现体温正常。
林月摇头,将对方的手甩掉,稍作思索,便开口道:
“爸。”
“你说,一个律师,如果去偷孩子以此完成委托的话它构成违法吗?”
闻言。
林国栋虽还不知道她在搞什么鬼,却顺着她的意思,开口回道:
“自然违法。”
“以利益为核心,进行拐骗一事,完全构成‘拐卖儿童罪’。”
这种基础中的基础,他仅仅只是回忆一下法例便能找到答案。
岂料,话音落下的刹那。
从报复的角度讲,不离婚,无法让对方达到目的才对!
“可是”
张虎有些迟疑,他觉得对方说的对,但好似又有哪些不对的。
“话虽如此,但不离婚的话,婚姻状态双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岂不是以后我赚的钱有一半都是她的。”
闻言,徐德脸上露出一抹笑,很精明的笑。
“不不不。”
说着。
徐忽的抽出纸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张先生,您可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此项法律有些许误解。”
“首先!您要知晓,根据《民法典》第301条明确规定。”
“共同财产权≠无条件使用权!”
共同财产权,可以简单理解为一方使用家庭存款的三分之二时,需要双方共同同意。
这并不限制日常消费与个人资金。
如,你婚后一月工资一万,手中有足够的钱购买一件五千元的衣服,即便妻子不同意,但你依旧可以购买。
这玩意最大的限制是大额消费!
张虎会大额消费吗?
会,但他可以绕开家庭资金,不需出轨者同意!
而出轨方若是大额消费呢?张虎却有权利拒绝对方要求!
“所以”
张虎愣了,对方这番话给他听得一愣一愣的,脸上流露出迟疑。
“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只需要给他小额花费?”
“不!”
徐德没有犹豫,继续开口,用纸笔给对方算账。
“理论上,您甚至无需支付对方任何用于个人享受的金钱,只需要一定家庭资金!”
“即,《民法典》第1060条,日常家事代理!”
“其中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