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一审开庭当天! 青衫仗剑行天涯
“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感慨。”
林国栋收起心思,没有细说。
“感慨什么?”苏欣道。
“感慨绿森市的检察官。”
林国栋挑了挑眉,语气有些唏嘘。
“绿森市的检察官和法官怕是有福享了!”
享福?
检察官和法官能享什么福?
苏欣有些不理解,脸上满是疑惑,却也没追问。
而林国栋也没解释的意思,毕竟等到开庭对方自然会知晓他所说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当即,他胃口大开,吃饭前撂下最后一句话。
“总之”
“你等两天后,案件开审便是!”
当天。
11月8号,晚上八点。
绿森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早已下班,整栋大楼陷入黑暗,一片寂静。
但仍有一间窗户泛着灯光。
办公室内。
“呼~”
从报复的角度讲,不离婚,无法让对方达到目的才对!
“可是”
张虎有些迟疑,他觉得对方说的对,但好似又有哪些不对的。
“话虽如此,但不离婚的话,婚姻状态双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岂不是以后我赚的钱有一半都是她的。”
闻言,徐德脸上露出一抹笑,很精明的笑。
“不不不。”
说着。
徐忽的抽出纸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张先生,您可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此项法律有些许误解。”
“首先!您要知晓,根据《民法典》第301条明确规定。”
“共同财产权≠无条件使用权!”
共同财产权,可以简单理解为一方使用家庭存款的三分之二时,需要双方共同同意。
这并不限制日常消费与个人资金。
如,你婚后一月工资一万,手中有足够的钱购买一件五千元的衣服,即便妻子不同意,但你依旧可以购买。
这玩意最大的限制是大额消费!
张虎会大额消费吗?
会,但他可以绕开家庭资金,不需出轨者同意!
而出轨方若是大额消费呢?张虎却有权利拒绝对方要求!
“所以”
张虎愣了,对方这番话给他听得一愣一愣的,脸上流露出迟疑。
“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只需要给他小额花费?”
“不!”
徐德没有犹豫,继续开口,用纸笔给对方算账。
“理论上,您甚至无需支付对方任何用于个人享受的金钱,只需要一定家庭资金!”
“即,《民法典》第1060条,日常家事代理!”
“其中包含许多,对您最重要的为生活必需品与小额消费的娱乐。”
“后者您薪酬不高的话可以拒绝给钱。”
“前者则是衣食住行,您若是支付,也无需交付给妻子。”
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虽互为抚养关系,但有个前提。
便是其中一方无能力劳动才能触发,才可要求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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