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你不累吗? 眀智
别很大:之前是索赔,是已经发生过的,你敢答应,就得赔上百亿。现在是约定,如何避免再次发生。
条款确实挺严格,一旦签定,原厂商就要负同等责任。
但有一点,原厂商可以转嫁责任:我交付给代购方的,肯定是全新的设备,如果出现问题,那绝对是你或你的人搞的鬼。
这样一来,原厂可以和代购方重新约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和我约定,需要我负责的这一部分,由你全权负责。
什么,不答应?
你搞清楚,对这些厂家而言,中国基本是卖方市场。你之前敢无法无天,完全是基于我们的授权。说难听点,给谁代购不是代购?
要么你同意约定,要么我缩减授权,更或是更换代购商。
等于,林思成在蛊惑原厂商,倒逼代购商:想做生意,就老实一点。
关键的是,原厂商绝对赞同:差一点就被赛世搞破产,谁愿意再来这么一次?
几位代表好奇的是,林思成的立场。
之前他狮子大开口,要求厂商赔偿所有受损企业的损失,还能说他另有用心,想从中间捞一笔。但这份补充约定,却完全站在公允、且更高的角度。说直白点,这是中国政府部门的活。
林思成把这一部分写进赔偿协议里,不但古怪,且诡异。
但仅仅只是好奇,毕竟来之前,李正吴就给各公司打过预防针:这一次谈判,说是民事商业纠纷,但林思成背后绝对有官方支持。
不看李正吴,不但有外事官员背书,更有美国官方机构出谋划策。
一样的。
继续往下看:技术补偿。
但只是扫了一眼,几位代表齐齐的一怔愣:这是什么?
要求各公司免费转让专利技术,或长期授权。
仔细再看,倒非最核心、最前沿技术。基本都是已推向市场一年以上,已运行成熟,普及度极高的技术。
说直白点:几乎已经没有成长性,利润周期可预见。各公司都已着手研发可替代的升级技术。快则一两年,慢则三四年就会更新换代。
换种说法:即便转让给中国的研发部门,就算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仿制出相同类型、性能参数达到同一水平的设备,对原厂商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原因只有四个字:品牌认同。
一家是行业公认的大品牌,一家是突然冒出来的小作坊,客户会选择谁?
即便可能产生影响,原厂家也能及时应对:授权给你的只是二代技术,如果你以低价冲击市场,我虽然无法推出第三代,但我可以推出二点五代。
技术不需要多高,比你高一点点就行。
客户自然会想:如果我买了小作坊低价的二代设备,大公司突然推出全新的三代产品怎么办?只要一观望,就给了大公司足够的时间。
所以,这些条款不是不可以商量。至少,比之前高达十几亿的赔偿金、且承认和代购方共同参与欺诈的无理条款好接受的多。
当然,只是商量。具体能不能授权,授权多少,要先报给公司总部。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需要美国部门和行业联盟同意。
几位代表只是奇怪,李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